2016上海市申請居住證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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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海公租房去各區(qū)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請。
二、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細則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并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zhèn)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上海市就業(yè)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上海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請上海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常住戶口,且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并計算),在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
3、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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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上海公租房去各區(qū)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請。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細則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并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zhèn)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上海市就業(yè)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上海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上海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常住戶口,且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并計算),在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
3、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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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申請居住證條件:
1、《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4、18-49周歲的申領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狀況證明;
5、本市街道、鎮(zhèn)(鄉(xiāng))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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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區(qū)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請。
二、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細則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并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zhèn)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上海市就業(yè)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上海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請上海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常住戶口,且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并計算),在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
3、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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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申請居住證條件為:
(一)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2016上海居住證辦理流程
1.受理與補齊。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
2.材料移送。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于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區(qū)(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yè)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核定。
4.公安部門核定。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核定。
5.簽發(fā)、制證、領證。《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tǒng)一簽發(fā)。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制作,由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申請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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